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直布羅陀‧英國海外領地







一程不太舒適的通宵火車後,我由南到達了摩洛哥北部頂點的港口Tangier,並順利登船橫渡直布羅陀海陜。折騰了一整個早上後,在下午二時才下船到達西班牙的Algercias。

原本是要找火車/巴士到Sevilla繼續行程,但突然想起直布羅陀(Gibraltar)就在Algercias附近,於是便決定到附近的La Linea步行過關。就這樣,在短短的十二小時之內我到了三個國家。

步出直布羅陀的海關後,看到一條長長的人龍站在紅綠燈前等過碼路。正當我納悶著為甚麼這小小的城市有一條這樣大的馬路,一輛飛機在我眼前駛過。對,這一條飛機跑道是進入直布羅陀巿中心的必經之路。








直布羅陀看守著地中海的入口,一直都是兵家必爭之地。現在戰爭不再是潮流,直布羅陀只是一個小小的英國海外領地,已好像被遺忘要否獨立前途未明。







最後登上了四百多米高的直布羅陀石,除了與猴子玩一下(?)外,更在當風開揚的位置吹吹地中海海風,眺望一下地中海入口。



後記:因為花了整個下午在直布羅陀,回到Algercias時已晚上七時多,並已沒有巴士到Sevilla了。之後我登上了到Cadiz的巴士,希望在Cadiz有車到Sevilla,可惜巴士到達Cadiz時開往Sevilla的尾班車已離開了。在Cadiz沒有便宜旅館的情況下,我只好在一個公園露宿一宵,靜靜等待清晨的頭班車……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奧斯陸‧挪威

諾貝爾和平獎是近期的焦點話題,波叔(或波嬸)能否出城領獎仍是未知之數(雖然可能性很微)。憑藉我到過位於挪威首都奧斯陸(Oslo)的諾貝爾和平獎博物館參加過一小時導賞團的知識,我在這裡就湊湊熱鬧寫一下諾貝爾和平獎。


諾貝爾和平獎博物館位於奧斯陸的渡輪碼頭傍邊,可說是在奧斯陸的心臟地帶。博物館位於一座古典的小建築物內,在外面看來十分傳統,但裡面的設備則十分高科技:




一大塊觸碰式螢幕,輕輕一按便可翻查歷屆和平獎得獎者的故事、片段以及金句,並可感受iPhone/iPad帶來的快感(?)(睇番片段原來唔係輕觸式營幕,用埃瘋用到中毒添~);另外一個電子花園館(其實有少少似墓園……),只要行近小小的顯示屏去觸動它的感應器,顯示屏便會呈現各歷屆和平獎得獎者的資料及得獎原因。我光是在這兩區已逗留了二個多小時,差點忘記要到最大的展館去了解最新一位諾貝爾和平獎得獎者的事蹟及貢獻。



說回諾貝爾和平獎的由來,簡單來說諾貝爾是一個因其創新的發明而賺過盆滿砵滿的瑞典人,他在臨終前訂立遺囑,以其遺產成立基金,用以獎勵對人類社會文明有所貢獻的人。諾貝爾基金下有四個獎(物理、化學、醫學及文學)是由瑞典的評審委員決定並頒發的,唯獨是和平獎是由挪威決定的。為甚麼和平獎是由挪威決定並頒發?就連博物館自己也沒有明確的答案,可能要問米問下諾貝爾先知點解。




多得諾貝爾百多年前的決定,成就今日中國全面杯葛挪威。我覺得中國領導人應該先參觀一下諾貝爾和平獎博物館,才再下定論是否杯葛挪威(其實我唔係好明關挪威政府咩事,雖然和平獎評審由挪威議會委任,但始終係獨立於政府架喎……或者中國以為挪威所有機關都好似中國的有黨組職……)。



後記:奧斯陸是挪威之旅的最後一站,而我只想盡快離開這個連在市中心外的青年旅館的一個小床位也索價差不多四百港元的極昂貴國度。因此,我把原定奧斯陸三天的行程濃縮至一日,利用奧斯陸廿四小時通行証一天內一口氣逛了七個博物館/景點。除了諾貝爾和平獎博物館外,其餘的基本上是走馬看花……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納帕谷‧美國加州


帶著看過呢啲加價演唱會的亢奮入睡後,早上六時我便要起床,趕著乘搭從聖荷西開往三藩市市中心的列車,再匆匆到達指定的集合地點,等待載我走去尋味葡萄的旅遊巴。

我們先經過金門大橋,再直闖加州公路101號,先向Sonoma Valley出發。今天三藩市灣區一帶都天朗氣清,而我亦終於有機會一睹金門大橋的“全相”。導遊在駕駛同時亦向我們介紹Sonoma Valley及納帕谷(Napa Valley)一些和釀酒有關的歷史。在參觀前我只是從色慾都市第四季最後一集中得到有關納帕谷的資訊(例如它是釀酒區以及大先生離開紐約後會搬到那裡去),殊不知納帕谷一帶產紅酒的歷史原來可追溯到美國立國前的西班牙統治時期(多謝西班牙的傳教士)。



雖然有差不多三百多年的釀酒歷史,納帕谷在上個世紀中仍寂寂無名。令納帕谷的酒莊園一夜成名的,是1976年的'Judgment from Paris'———一批蒙著眼睛的裁判一致決定納帕谷的紅酒比法國釀酒區的好喝。自此以後,到納帕谷一帶去wine tasting的遊人絡繹不絕,每年更多達四百萬遊客到這裡尋味葡萄。



作為四百萬遊客之一的我,今天的行程包括參觀三個酒莊,而我在每個酒莊可以試飲五杯酒,即是說這天我共嚐了十五款酒。我的味蕾並不特別靈敏,因此未能分辨各種紅酒/白酒/有汽酒(法國禁止他們自稱香檳,但根本就一模一樣……)的不同之處,但我與巴黎審判的裁判有相同的結論:都好喝!



一瓶好喝的紅酒才不到二十美元,所以我在第一所酒莊已經急不及待買了一瓶。酒莊的設計是歐陸式的,仿古的主建築內是賣酒櫃枱以及紀念品店,而建築外的露台可眺望整個葡萄園以及山谷的風光。我參觀酒莊的那天風和日麗,於風光明媚的背景下在酒莊的露台上喝酒,真是品味人生的情節。

真的後悔由於擔心行李超重而只買了一瓶酒回港的這個決定……

P.S. 極度推介這個由三藩市出發的品酒團,一百美元包來回三藩市/納帕谷、酒莊品酒費、導賞員以及一頓豐富午餐。詳情見:http://www.allsanfranciscotours.com/body.asp?tour=SFO-B0024&page=TourDetails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二零零四年八月五日:阿姆斯特丹‧荷蘭

這一趟阿姆斯特丹之旅絕對是終極的走馬看花。

那時我正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舅父的家中寄住,還差一天便要離開出發到巴黎。當時我第一次自行歐遊,幼稚地認為地方去得愈多愈好,所以硬要安排自己到阿姆斯特丹走一趟,看看這個大蔴城。不計從布魯塞爾往返阿姆斯特丹的五個多小時車程,我只在荷蘭的國土上逗留了短短六個小時(之後零七年因航班廷誤滯留在阿姆斯特丹的機場八個小時,比這次留得更久)。




到底我在這六個小時幹了些甚麼呢?幾乎沒有印象。看過了六年前在那裡拍的照片,仍記不起我實際在那裡幹了甚麼。只記得我穿梭阿姆斯特丹的大街小巷水道上,不停的尋找銀行(因為想拍下一張有"Holland Bank"的照片)。






我想我應該把阿姆斯特丹剔除於本人遊覽過的地方的名單上(還有德國的柏林)。